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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消化道腐蚀性伤害是指因蓄意或意外食入强酸、强碱或消洁剂等腐蚀性物质,对口、咽、食道、胃或十二指肠所造成之伤害及其并发症。国内之腐蚀性伤害九成以上发生于成人,且八成五是肇因于自杀行为,西方国家则有许多病例是小孩误食所造成。
腐蚀性伤害之范围及程序决定于腐蚀物的性质、腐蚀物之浓度及摄入量,及腐蚀物与身体部位接触时间之长短。
固体状腐蚀物因食入后会顿觉不适且不易马上咽下,患者会反射动作将其吐出,故伤害部位通常仅及于口咽部;反之腐蚀物若为液状则易伤害食道及胃部。
酸性腐蚀物对组织之伤害为凝固性坏死,会在表浅率先接触部位结痂,形成保护膜防止深层之破坏及穿孔,碱性腐蚀物则造成液化性坏死及血管栓塞,易导致深层组织之进一步破坏而有较高之延迟性穿孔发生率。
腐蚀性伤害之程度仿皮肤灼伤的程度可分为三级,第一级伤害为表浅性之红肿脱皮等轻度变化;第二级伤害为溃疡等穿透表层黏膜达较深层之伤害;第三级为穿透黏膜、肌肤、浆膜层之穿孔性伤害。此一分级具预后之意义,愈深层范围愈大的伤害死亡率可达百分之百,即使存活九成五以上也会有后期并发症,如消化道狭窄之产生;轻度之一级伤害则可百分之百存活且无并发症之产生。
年龄也具预后的意义,五十岁以上较四十岁以下患者有二倍之死亡率,腐蚀性伤害之临床表征,包括口咽部疼痛、流口水、吞咽困难、吞咽痛、上腹部痛、呕吐、吐血等症状及休克、腹膜炎、呼吸窘迫症候群、酸中毒等征候。症状无法预测疾病的轻重,但是严重的休克、腹膜炎、呼吸窘迫及酸中毒则伴随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百的死亡率。
急性期变化通常持续一至三天,其后则为持续三至四周之肉芽组织增生以及瘢痕组织之产生乃至消化道狭窄之形成。
腐蚀性伤害之处理原则方面,由于单从病史及主观症状无法有效预测伤害之范围及程序(例如患者可能虚报或误报腐蚀剂之食入量及种类;有二成至四成患者有食道灼伤却无口咽部症状;儿童患者无法给予正确病史等),患者必须接受详细之理学及实验室检查,若有上述之严重征候者必须给予积极的急救措施,包括输液、输血、抗生素等,并考虑紧急外科手术之执行。
腐蚀性伤害主要的并发症为食道狭窄及食道癌。狭窄的发生整体而言至少有百分之十至二十,近年的内视镜扩张术可达九成之疗效,但其过程却是漫长而痛苦的,某些病例则需接受外科之手术矫正。食道癌之发生率在食入强碱后二十四年为常人之一千倍,虽然此等癌症之预后较一般食道癌为佳,但仍须加以注意,定期追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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